申请聘任为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须符合《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》(川财采〔2017〕62号)第六条之规定。申请流程主要包括申请人注册申请、教育培训和考核测试、初审、复审、终审和聘任。
一、申请人注册申请。申请人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期间登陆四川政府采购网(www.ccgp-sichuan.gov.cn)的“专家库管理系统”模块进行注册、如实填报信息。
注册填报注意事项:
1、上传照片须为近期浅蓝底免冠照片;
2、上传身份证须为有效身份证证件正反面;
3、严格按照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》(财库〔2016〕198号)第十六条规定,申请评审专家回避情形。除退休或离职的申请人以外,其他申请人应当要求填写回避单位。
4、符合《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》第六条第三款条件的申请人,单位人事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推荐认定的,须选择“单位推荐”并上传单位人事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加盖公章的推荐书。
5、申报的拟评审品目须与专业特长和工作经历具有关联性。
6、申请人对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,不得在四川省内多地申请或者提供虚假申请资料。
二、教育培训和考核测试。申请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培训资料和培训视频;培训结束后,根据财政厅统一安排部署,按时参加考核测试。
三、初审。市(州)财政部门初审。考核测试合格的申请人按照住所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原则,将下列资料现场提交市(州)财政部门:
1、本人近期1寸浅蓝底免冠照片1张;
2、本人身份证、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或者职(执)业资格证明或者能够证明其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原件,或者相应的国家教育主管部门(机构)认可的学位证或者学历证等证明材料原件(经查验后退回)。
初审过程中,申请人申报信息不完整、不符合要求的,市(州)财政部门在系统作退回处理;申请人需要对申报的评审品目和评审区域进行调整的,市(州)财政部门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后退回申请人修改,也可以直接修改;不符合评审专家聘任资格条件的,在系统作退回处理,并在线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理由。
四、复审和终审。四川省财政厅集中组织复审和终审。复审或者终审不通过的,退回至申请人,并在线告知理由。
复审通过的,列入拟聘任评审专家名单,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,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。
终审在拟聘任评审专家名单公示期满后实施。
拟聘任评审专家名单公示期间,有实名书面检举其不符合评审专家聘任资格条件的,由四川省财政厅或者其指定的财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,并将结果告知拟聘任评审专家、检举人。检举属实的,应不予通过终审。
五、聘任。通过终审的申请人,与四川省财政厅统一签订《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任协议》(以下简称《聘任协议》,聘任为评审专家,纳入评审专家库管理。
聘任为评审专家的,四川省财政厅统一制作《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证书》(以下简称《证书》),并将《聘任协议》和《证书》交市(州)财政部门颁发。
六、联系方式。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,请拨打以下咨询电话:
 
四川省财政厅及21市(州)财政局联系电话 | |
单  位 | 联系电话 |
四川省财政厅 | 028-86723367 |
成都市财政局 | 028-61882608 |
自贡市财政局 | 0813-2110917 |
攀枝花市财政局 | 0812-3352120 |
泸州市财政局 | 0830-3101562 |
德阳市财政局 | 0838-2517831 |
绵阳市财政局 | 0816-2222023 |
广元市财政局 | 0839-3261851 |
遂宁市财政局 | 0825-2313824 |
内江市财政局 | 0832-2267522 |
乐山市财政局 | 0833-2496183 |
南充市财政局 | 0817-2666926 |
宜宾市财政局 | 0831-8228012 |
广安市财政局 | 0826-2342519 |
达州市财政局 | 0818-2675041 |
巴中市财政局 | 0827-5260371 |
雅安市财政局 | 0835-2623238 |
眉山市财政局 | 028-38166770 |
资阳市财政局 | 028-26632085 |
阿坝州财政局 | 0837-2831010 |
甘孜州财政局 | 0836-2834521 |
凉山州财政局 | 0834-2167314 |